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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支付限制


(资料图)

本人于2023年8月1号收到被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账户通知,但之前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,打预留的电话均无人接听,根本没有收到过任何裁决书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所在地法院提起,当地人民法院无执行保全管辖权,现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,解除消费支付限制,

以下为支付限制信息,文中所有电话均无法接通

根据您的描述,我已了解到您的问题,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: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的要求,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。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咨询。执法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:0745-3323071、0745-3331021、0745-3331026、0745-3331019,文书编号:(2023)湘1224财保74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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