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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商务厅确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本报太原8月20日讯(记者马永亮)近日,省商务厅下发通知,确定了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(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)的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。

支持企业获取国际资质认证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每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70%给予支持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;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员工培训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70%给予补助,且不超过4500元/人;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万元/个给予奖励,每家企业最高奖励6万元;对获得境内外软件著作权的,按照不超过2万元/个给予奖励,每家企业最高奖励6万元;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,对符合条件的ITO(信息技术外包)企业、BPO(业务流程外包)企业、KPO(知识流程外包)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%且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;支持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按照不超过人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鼓励开展技术出口业务,对企业在2022年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,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(人民币金额)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,按照不超过人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,对企业参加省商务厅2022年展会计划中服务贸易领域的境内外展会予以支持。其中,对境外展会给予企业实际支出的展位费、布展费、场租费、广告宣传费等不超过70%的支持,对境内展会给予企业实际支出的展位费、布展费、场租费等不超过70%的支持,对2022年省政府或省商务厅牵头组织或举办的重大境外展会项目按照100%比例给予补助,每家企业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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